钟丹事件(洛阳钟丹案最新情况)
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之前,早期的融资性担保行业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叠加了自身的高风险业务属性。行业内担保公司良莠不齐,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非法集资、骗贷、高管跑路、违约赔偿等问题较为突出。
2011年,郑州诚泰、盛沃担保事件引爆河南担保危机;2012年,钟丹事件浮出水面。民营担保巨头钟丹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借款、理财等名义非法骗取中小企业贷款、挪用客户存款,随后因实际控制人流失导致风险爆发,显著收紧了银企合作。2012年下半年,国内钢贸风险集中爆发,中华保险因巨额赔付备受市场关注;2014年四川更大民营担保公司汇通担保高管跑路,50亿资金受牵连;同年,由于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迅速,部分担保私募债集中到期后违约,行业关注焦点转向担保公司的代偿风险。泰担保、河北融投、中海信达等代偿违约事件在当时对行业和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担保公司的增信效力受到质疑。
重要担保公司风险事件分析
目前,我们试图回顾重要的担保案例,分析引发担保公司风险事件的问题背后是什么因素,以及这些事件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相似性或差异性。虽然有后验的怀疑,但是基于现有的数据,我们认为还是可以给市场一个相对清晰的事件演变过程。
1.海泰担保案例分析
海泰担保成立于2004年,是天津海泰控股集团全资控股的国有担保公司。2014年8月,“12天津天联”违约后,本应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海泰担保未能履行5000万元本金的赔偿,债券持有人仅获得海泰担保赔偿的225万元利息支付,最终构成国有担保公司之一次实质性赔偿违约。
自此次补偿性违约以来,新世纪评级自2012年以来已两次发布海泰担保跟踪评级报告。对比前后的经营数据,海泰担保的代偿危机真正开始于2013年年中。当年二季度后,担保业务几乎停滞。一年半内,公司担保业务条线严重收缩,逾期担保债务集中,业绩亏损,最终流动性枯竭,代偿风险已经显现。但是,“12天津”那么是什么原因把海泰一步步推向违约的边缘呢?
先说外因:
(1)受外部事件影响,担保业务收缩严重。
回顾发展历史,13年前,海泰担保还是一家经营稳健、客户资质优良的区域性担保龙头企业,主营担保业务扩张迅速。转折发生在13年中期。当年7月,中国善尔健康集团董事局主席翟家华涉嫌严重经济犯罪被逮捕。但海泰担保未能履行对翟家华下属公司的贷款担保义务,存在严重疏漏。他的行为让市场对公司的担保资质产生了怀疑。这一事件仿佛按下了海泰担保违约的开关,公司担保业务几近停滞,经营性现金流大幅下降。
(2)经济下行叠加对外担保到期,赔付大幅增加。
在外部冲击的同时,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拖累,当年海泰担保的中小企业频频违约,赔付规模剧增。在公司报表中,反映货币资金规模由10.16亿元大幅减少至5.14亿元,而反映公司应收违约企业担保赔偿款的“其他应收款”科目由0.05亿元增加至6.24亿元。此外,为了应对大规模的赔付,在审计制度的约束下,公司不得不提高风险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付准备金)的计提规模。2013年底,风险准备金已升至3.79亿元。
弥补规模的增加和几近枯竭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当年营业利润由盈转亏1.6亿元(净利润亏损1.76亿元),各项财务指标显著恶化。值得一提的是,这5.14亿货币资金中,有4.43亿元是海泰存放在银行的保证金,实际可用的货币资金已经非常有限。有可能一笔几千万的赔偿就能让公司陷入 *** 困境,“12天津天联”的违约正好成为压倒海泰的最后一根稻草。
先说内因:
(3)资本实力太弱,无法抵御集中风险的冲击。
首先要明确的是,担保公司的资本金从哪里来?其实准入渠道和正常企业没什么区别,主要包括外部增资和利润积累。但是,担保行业的整体经营模式决定了担保公司的利润增长比其他行业要慢。因此,如果靠大赚来填补资本的可能性较低,外部增资就成为担保公司扩大资本的一个相对可行的路径。
但海泰的问题在于:之一,资本绝对规模太小。海泰担保对比其他省份的国有担保公司,发现注资规模差距相当悬殊;第二,股东支持乏力。海泰担保唯一一次增资发生在2011年,增资规模仅为2亿元。相比之下,安徽担保、江苏再担保等增资步伐明显更快,同时增资力度更大(我们认为股东的支持也与自身实力有关。海泰的担保股东海泰控股集团是省级平台公司,而安徽担保、江苏再担保等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多由财政局等 *** 部门出资)。
泰国担保的资本缺陷主要体现在两点:
一是资本吸收担保业务的能力不足。根据政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放大倍数(融资性在建担保负债余额/净资产)不得超过10倍。但由于激进扩张,2011年以来担保的放大倍数已经超过监管上限。虽然2013年股票担保规模首次萎缩,但因为业绩亏损侵蚀净资产,当年的放大倍数被动上升;第二,公司净资产的缩水无法抵御风险集中的冲击。在中小企业密集违约的情况下,拨备不足以覆盖赔偿责任,而资本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在绝对规模上相当薄弱,无法满足所有的赔偿诉求。
(4)风险控制失效,主营业务偏离。
除了担保,海泰还从事了一项大型非主业委托贷款业务,通过向中小企业贷款获得利息收入。2008年,海泰担保60%以上的资产用于短期借款,之后占比有所下降,但2013年之前稳定在30%左右。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一直是公司业绩的主要补充。从报告反映的信息来看,这部分委托贷款风险敞口其实不小。公司在2013年年报中披露,因企业正常经营面临巨大资金压力,无法偿还委托贷款。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当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741万。
此外,为了获得营业收入,海泰担保已经不满足于对担保对象的筛选。从评级报告披露的信息来看,公司原负责人在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授权的情况下,经常与一些小贷公司有担保业务往来。据中国商业网报道[1],海泰担保与天津聚汇小贷、玄冥小贷、华信小贷公司等有数千万的信用担保业务。公司过于注重短期的高收益,这种商业担保行为的顺周期特性决定了在经济下行期担保风险会显著放大(经济景气时很多担保公司会忽略这一点),担保对象密集的逾期债务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咬合力。
2.河北融投案例分析
河北融投,原名河北国控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案发前注册资本40亿。作为河北省更大的融资性担保企业,主要从事以循环贷款担保、信托担保为主的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为主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此外,公司还涉及融资租赁、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等业务板块。
2014年7月,河北融投担保项目海沧资本经理携4亿资金潜逃,一时将其推上风口浪尖。2015年1月25日,河北省国资委突然发文,宣布暂停河北融投所有业务,包括补偿、履行或解除抵押物,由河北建投集团管理,河北融投危机爆发。
投资事件是怎么发生的?
(1)担保人业务扩张激进,叠加债权人风险计量低。
一方面,从联合资信2014年初披露的评级报告来看,河北融投早期担保品种主要是银行贷款,几乎不涉及债券,而从后续推进来看,直接融资扩张对接的品种也是信托,大部分资金投向了河北省的房地产项目。此外,河北融投于2014年首次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与P2P平台积木盒子开展融资担保合作。到目前为止,河北融投虽然没有披露担保结构的公开数据,但从业务拓展路径可以看出。
另一方面,河北融投之一大股东为融投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河北融投是当时全国第二大担保公司(按行业注册资本排名),先天的国资背景和规模优势为其业务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公司做生意,无形的 *** 信用背书削弱了银行等债权人的风险偏好,潜意识里总有 *** 的预期。因此,河北融投增信后,债权人放贷约束将有所放松,激进扩张风格叠加。公司担保品种逐渐向信托、互联网金融倾斜,也为后续风险爆发埋下隐患。
(2)缺乏内部风险控制,监管指标超限。
在之一个因素的影响下,河北融投的担保规模迅速扩大,保额余额从2010年的28.25亿元扩大到2014年的500多亿元,增幅超过16倍,而安徽担保、广东再担保、中债促进、中华保险同期增幅均在3倍以内。在这种情况下,河北省财政投入的大倍数逐年增加,到2014年底,河北省财政投入的大倍数从1.97倍增加到11.5倍。与海泰担保(净资产下降)不同的是,河北融投担保的超限问题主要是由于激进扩张,净资产跟不上存量担保规模的增速,公司没有足够的安全垫来应对不断扩大的风险敞口。
(3)担保对象明显顺周期,因行业景气度下降而暴露风险点。
河北融投担保的大部分贷款和信托资金主要对接河北当地的房地产项目。2014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融资方投资经营恶化,企业无力偿还贷款的现象频频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河北当地很多银行的风险偏好明显降低,银行为了自保纷纷贷款,资金链紧张的企业经营更加困难。最终三方陷入“投保企业违约-担保公司代偿-银行贷款”的负循环,企业无法通过外部融资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转,财务投资的代偿风险逐渐积累。最后风险爆发,河北财投不堪重负,最后由建投集团管理。
*** 为什么不帮忙?
综合以上两个案例,海泰担保和河北融都是国企,有先天的国资背景。但为什么在赔偿违约之前,当地 *** 没有伸出援手?(另外,赔偿违约后,海泰担保的处置结果没有任何信息, *** 似乎仍无实质性动作;然而,尽管河北省 *** 出台了财政投资风险处置工作方案,处置进度缓慢,但实际上进展甚微。)虽然在 *** 息中没有明显的 *** 立场或表态,但我们认为可能是出于以下考虑:之一,从事件来看,两个案例都是市场化运作的自发结果,主要是担保公司自身定位与经营战略不匹配造成的。如果 *** 给予救助,就违背了行业风险自担的原则;其次,从 *** 的角度来看,如果最终的违法措施由 *** 买单,担保机构的风险意识不会得到有效强化, *** 也不会覆盖所有案件,担保行业也不存在刚性赔付的幻想;第三,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债权人本身的重要性没有得到有效的重视,担保违约在整个金融业态中的风险扩散可能被略微低估。
3.中国保险案例分析
受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和下游需求疲软影响,钢铁行业全面亏损,钢贸风险从2012年开始集中爆发。由此,中保公司的钢贸融资担保业务得到大规模赔付。截至2012年底,中保公司钢贸业务净代位求偿金额为5.66亿元,钢贸余额为21.88亿元。事发后,大股东给了公司10亿元流动资金支持。2013年9月底,中国保险公司对应的钢贸赔付飙升至17.47亿元,保险的钢贸余额为0.39亿元。随着集中风险的爆发,当年10月大股东再次出具承诺函,为公司兜底。虽然在赔付期间设置了相对完善的反担保措施,但2013年11月,考虑到大规模赔付的追偿过程和实际损失金额的不确定性,联合资信决定将中华保险纳入评级观察名单。半年后,随着钢贸补偿风险逐渐消退,回款回收进度良好(2014年一季度末应收补偿金额较2013年三季度减少6.33亿元),联合信用将其退出评级观察名单。
那么保险赔偿危机的原因是什么呢?
(1)担保公司风险事件常见问题:激进扩张、指标超限。
2010年年中,保险担保的放大倍数仅为6.73倍,对担保业务的资本吸收仍处于相对适中的水平。但从2011年开始,随着保障业务的扩大,当年的保险余额比2010年翻了一番。2012年,保险规模也延续了40%的高增长,但公司资本并未大幅增加。两者叠加下,2011-2012年放大倍数分别升至13.78倍和17.87倍。
如果进一步拆分公司担保增量,在钢贸风险爆发的2012年,钢贸业务的绝对贡献率并不高(6.71%),但仍是除金融产品担保外的首要驱动源。在没有钢贸事件影响的情况下,公司的钢贸担保应该还是会保持扩张趋势,重心可能不会转向存量业务的补偿,所以当年钢贸担保的整体业务地位应该会更高。
(2)行业-区域集中度高,集中赔付影响巨大。
2010年银监会等七部委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集中度做了如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向单一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向单一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向单一担保人发债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政策初衷是约束担保公司对发行人的融资担保行为,分散风险,降低个别潜在风险事件对担保公司赔付的影响。从这个角度看,担保公司的行业和区域集中度也应该是衡量担保风险的可靠指标。
从行业集中度(担保规模/单个行业企业净资产)来看,2011年公司钢贸担保集中度高达65%,而在事发前的12年,行业集中度仍超过60%。钢贸事件爆发后,随着赔偿的增加和库存业务的消化,行业集中度终于回落。
从区域集中度来看,根据评级报告,早在2011年和2012年,钢贸一直是公司间接融资担保的核心业务,且主要集中在上海等华东地区。过于集中的钢贸担保为后续赔付埋下了隐患。最终在行业风险密集爆发时,公司承担了大量的赔付责任,对流动性造成了较大冲击。
为什么结局完全不一样?
事后看来,海泰担保和河北融投也未能幸免于赔付危机,而中保公司在经历了12-13年的巨额赔付后,终于度过了难关,至今仍是国内的主流担保机构。那么为什么最后的结局完全不同呢?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补偿性事件的演变和发展?
1.风险事件有哪些共性?
(1)缺乏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商业模式
我们之前在融资担保中写道:谁说了算?如何管理?担保业务模式的核心缺陷在于行业整体收益与风险的不平衡。市场上主流的商业担保费率平均在2%左右(债券在1.5%左右,贷款一般在2%-3%左右,政策性担保机构收取的费率更低)。但当担保对象违约时,几乎要全额赔偿。所以过度冒险导致自身收益无法覆盖成本,行业利润基础非常薄弱。
看似中保公司的表现尚可,其实和保障对象密切相关。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中保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保本投资担保、大众融资担保和钢贸担保,其中保本投资由于基金公司的实力相对较强,保障型产品的敞口普遍较小;公共融资担保的主体主要是公开发行城投债,当时信仰还是比较强的;在风险爆发之前,钢铁贸易一直被市场认为是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所以在钢贸事件之前,中投有过保全的代偿记录,每年保费收入的利润转化率很高。但面对集中赔付时,全额赔付也给其带来很大压力,流动性影响非常明显。
(2)自身定位的偏差。
由于担保行业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和风险分担机制,全行业亏损现象十分普遍。收益与风险的不平衡迫使担保公司采取孤注一掷的措施。行业内很多企业为了生存,在资本回报率的驱动下,以触碰监管红线为代价来求生存空。比如海泰、融投就是典型。这两个机构成立之初都是为了改善该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但在操作过程中,政策导向已经悄然偏离,取而代之的是利益导向。
(3)政策约束有待加强。
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也是重要原因。当时融资性担保公司适用的法律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虽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放大10倍上限”、“担保集中度限制15%”等担保公司经营规则,但从风险事件的传导路径来看,政策约束力不如预期,担保公司的容错空过大。在2017年《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之前,没有文件明确指出担保公司违规经营的成本。在“中央-地方”的双重监管框架下,各地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来规范融资担保行为。
2.中华保险有什么特点?
(1)投资收益亮眼,资产流动性相对充足。
2010年以来,公司投资收益的快速增长有力补充了业绩。同时,12年钢贸危机发生时,有效抵消了保费收入的下降。多元化的业务板块使公司有持续的现金流入,不会因为担保业务的下滑而失去主动权。此外,我们将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规模相加,来衡量公司高流动性资产的规模。研究发现,补偿前后钢贸担保余额的覆盖面保持上升,因此公司可以有足够的流动性应对最终补偿发生时的事件冲击。
(2)大股东的大力支持
另外,与海泰的担保不同,没有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中华保险是走不出钢贸的。2012年发生大规模赔付时,SDIC财务公司给予中国保险公司“一年流动资金贷款十亿元”,并于2013年10月再次出具支持函,承诺在公司面临流动性困难时,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必要的注资或流动性支持。对于担保公司来说,股东增资或流动性援助是最直观有效的风险缓释方式,股东预期的形成也有利于市场信心的恢复。
补偿性事件的启示是什么?
(1)资本对于担保公司来说确实很重要。担保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随着高风险业务属性的存在,资本金往往是担保公司吸收业务、抵御风险的首要武器,也是赔付的最后一道防线。资本越大,安全垫越高。
(2)集中度风险应得到更多关注。集中度指标通常分为个体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
以及区域集中度(或者加上到期时间集中度),到目前为止,政策规定只对单个担保的集中度进行了10%/15%的限制,但现实中担保代偿事件的成因更多来自后两者:海泰的担保对象主要是天津滨海新区的中小企业,河北融投的担保对象多为河北本地开发商,而中保公司承保的钢贸担保是除金融产品担保外更大的业务。前者在实践中不够有效,而后两者的风险更应引起重视。
(3)股东背景不完全可靠,关键在于支持的意愿和力度。作为国有担保公司,海担保和河北融投未能渡过难关,尽管市场对 *** 抱有所有期望。股东们在关键时刻似乎没有任何援助的迹象。但在中华保险事件中,大股东两次主动提供流动性支持,不仅缓解了风险,也有助于市场信心的恢复。
(4)监管几乎不给力,外部约束依然兑现空。回顾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监管作为重要的一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从风险事件的传导路径来看,政策落地效果不如预期,导致担保公司容错空较大。就监管而言,未来极有可能执法趋严,外部约束空的兑现不小。
本文地址:百科知识频道 https://www.neebe.cn/zhishi/941628.html,易企推百科一个免费的知识分享平台,本站部分文章来网络分享,本着互联网分享的精神,如有涉及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