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可根据管理需要填写案卷的密级、互见号或存放位置等信息。
证券业务文件、建设项目文件编目要求也依据 GB/T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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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档案目录
《印章档案整理规则》(DA/T40-2008)在第9.1节保管目录中,对归档文件如何编目进行了具体规定。
1、应依据采集编号顺序编制口述史料文件目录。编目应准确、详细,便于检索。
2、应逐件编目。采集方案、采集实施情况材料、录音录像的文字转录材料打印稿、采集信息表、采集口述史料使用权协议等材料各作为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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