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建议系统(合理化建议管理系统)
YKKL有限公司
提出合理的管理措施
之一章总则
之一个目的
该办法旨在围绕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科技进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质量、改进管理方法、加快资本运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凝聚力等各项活动,进一步激励员工爱岗敬业、激发创新精神、增强主人翁意识、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对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的过程管理,包括: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各种工作流程和程序的改进;对新产品开发、营销和市场开发的建议;现有产品、外观和包装的改进;制造工艺、设备和技术的改进;节约原辅材料,利用三废;质量的提高;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安全生产;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任何其他有利于公司的改进事项。
第三条相关部门的职责
(1)企管部是公司合理化建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发放,以及最终实施的奖励、信息反馈、记录、汇总、归档和总结。
(2)业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和采纳,相关部门有义务配合业务管理部的工作。同时,企业管理部门提出激励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3)各部门通过优优资源网管理,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合理化建议的监督、实施、汇总和上报;
(四)公司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结合自己的工作不断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被采纳后,要积极参与建议的实施和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4条名词的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任何员工或团队对公司生产、经营或管理的任何环节提出的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可操作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第二章管理程序
第五条提出合理化建议
(1) 空白色合理化建议摆放在各部门办公室,员工可以随时领取。企管部负责保证任何员工都能随时拿到空白色合理化建议。
(2)必要时,员工可从各办公室领取空白色意见表填写,从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提出建议。应注意填写:
1.必须填写推荐人的姓名、日期和部门;
2.在“现状分析”一栏中,应说明现状,分析将要造成的原因和隐患;
3.在“期望或目标”一栏中,应明确说明提出者在采取某些改进措施后希望达到的具体目标;
4.在“实施措施”一栏中,提出者应明确说明为实现其目标而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步骤,这些措施和步骤应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填写完整的合理化建议表,由提出者本人提交给企管部。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的评审
(1)企管部负责组织员工合理化建议的评审。评审可通过在优优资源网上签署相关部门人员意见或召开合理化建议评审会议讨论的方式进行,业务管理部负责确定使用优优资源网的具体方式和参与人员;
(2)审查人员应对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和及时性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是否采纳的结论。结论应填写在《合理化建议表》中,并由评审人员签字;
(3)营业管理部根据评价过程和结论填写评价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时,评价意见应有具体的实施方案,以利于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合理化建议未被采纳时,应说明评价意见未被采纳的具体原因,使提出者能够接受。
第七条合理化建议实行分级。
提案按重要程度分为四级:A级,重要且多有创新;B类,比较重要的,大多是改良的;C类,一般;d,体现在个别问题点上。
第八条合理化建议的采纳
(1)对于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检查效果明显的建议,由营业管理部制定包括实施时间、进度、方法、责任人在内的实施计划,并转交责任人实施;
(2)对于无法明确预测实施效果的建议,由业务管理部负责制定相应的测试或试行方案,在小范围内验证实施效果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3)企管部负责监督和跟踪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四)无论合理化建议是否被采纳,企管部负责在评审工作完成后,将填写好的合理化建议表的复印件返还给提出者,并向提出者说明不采纳的理由或详细的实施方案,以便提出者了解其建议的实施情况;
(五)近期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应记录在案,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重新审核后再实施。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展示和分发
一旦确认提案符合合理化建议的定义,经营管理部负责提出每个提案的奖励金额,进行季度统计,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负责发放奖金,并向全体员工公布,让全体员工都能理解。
第十条奖励金额
(1) A级提案,无论改进成果是否导致公司所有专利、专有技术、成果注册,均可给予提案人一次性专项奖金,并予以通报表彰。
(二)B、C、D类建议,凡1年内共提出3项建议,且未被采用的,奖励奖金20元。凡1年内共提出3条建议,并全部暂予保留的,奖励奖金100元。
(三)因改进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的,按以下比例提取奖金:
1.年节约或新创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按1%计算。
2.年节约或新创造价值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按1%~1.5%计算。
3.年节约或新创造价值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按1.5%~2%计算。
4.年节约或新创造价值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按2%~3%计算。
5.年节约或新创造价值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按3%~4%计算。
(4)以上奖励金额与提建议人数无关。
第十一条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经济效益的计算将以直接经济效益为基础,时间以年度为周期,由公司经营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确认。直接经济效益无法计算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论证,最后由企管部组织的合理化建议评审会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基于经济效益的奖金,根据测算结果一次性发放50%,其余由财务部核算一年实际效益后发放。
第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奖金来源:合理化建议奖金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公司可适当提取合理化活动费用。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案无效
(一)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无充分理由放松企业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重复过去已经采纳或者没有实质性内容、技术落后的一般性建议的;
(3)项目实施后的建议或总结;
(四)脱离实际无法实施的建议或一般性工作意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其他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裁决结果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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